2018年新乡市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告

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河南省政府决定购买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要求,现将新乡市“政府购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

2018年,我市按照省人社厅下达的计划组织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67个,吸纳67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具体岗位见本公告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 对象

2018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和离校未就业的2016届、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二) 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三、程序

政府购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10月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10月1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10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新乡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新乡市人民路1号)

2、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我市实行现场报名,只报考新乡市××县(市、区)基层岗位,不报考具体职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以下相关资料,按照递交表格、资格审查、照相、录机等程序进行报名

携带资料:2018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2016、2017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新乡市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本公告附件,可下载打印)2份。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新乡市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本公告附件,可下载打印)2份。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资格。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0月25—26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新乡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新乡市人民路1号)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代领,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由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人员。

笔试。10月27日上午9∶00—11∶00组织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新乡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2018年分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需于11月7—8日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11月15日在新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补录

由于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不过关等原因导致达不到招录指标的岗位进行补录,按照考生报考的县(市、区)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补录。

(五)选岗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程序,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对报名时公布的基层岗位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确定拟人员名单进行5天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人员,统一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

(七)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全部要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与岗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于11月份底全部上岗。

四、人员待遇

自2018年10月1日起,政府购岗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县级人社部门应对政府购岗人员组织实施年度(期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逐级报送省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发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基层岗位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的,享受河南省及当地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被新单位录用招用的,其基层岗位工作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参加“五险一金”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政府购岗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全额补贴。政府购岗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休假休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执行。

2018年起新政府购岗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届满自行终止,不再续签。

新乡市“政府购岗”办公室 联系电话:3026132

新乡市劳动就业局 联系电话:3078236